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面上项目:
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60万元/项;
资助期限为:2012年1月——2015年12月。
2、重点项目
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300万元/项;
资助期限为:2012年1月——2016年12月。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25万元/项;
资助期限为:2012年1月——2014年12月。
其中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推迟至未满40周岁[即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维持未满35周岁不变。[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资助强度分别参照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资助强度;资助期限由各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确定。
5、科学仪器基础研究研究专款项目
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项;
资助期限为:2012年月——2015年12月。
6、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300万元/项;
资助期限为:2012年1月——2016年12月。
7、基金项目申请须使用2011年新版申请书;
8、填写所在学院时,仅填写学院简称即可(如:宇航学院),系、所、室可以不用填写;
9、研究年限为2012年1月起,注意申请书报告正文中工作计划的年份要与执行年份一致;
10、如项目组主要成员中有其他单位的人员,必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11、如申请者为在职研究生的,须征得导师同意,导师的意见以附件的形式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1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才可申请面上项目;
13、签字和盖章页要有申请者本人及项目组成员签名;
14、经费申请表中管理费、劳务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根据所报项目类别的经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比例列出;
类别 面上项目 重点重大 杰出青年 海外港澳
劳务费 ≤15% ≤10% ≤10% ≤ 10%
国际合作交流费 ≤15% ≤10% ≤20% ≤20%
管理费 ="5%" ="5%" ="5%" ="5%
15、申请书内容中不能有涉密内容;
16、由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限项规定,因此学校对于当年申报的所有项目要进行整体查重工作,根据今年基金委接受各学校查重信息载止时间的要求,3月14日为正式申请材料学校受理的最后期限,过期不再受理,因此要求各学院严格遵守申请材料校内的受理时间。各类项目的经费预算比例:
17、5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及设备等,须逐项说明与项目研究的直接相关性及必要性。仪器设备是指专门用于本项目研究所必需的仪器设备,通用设备不得申请仪器设备经费。
18、协作费不同于合作经费,是指外单位协作承担本项目部分、单一研究试验工作的经费。协作方与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应签定协作协议,项目依托单位据协议转拨协作费。
19、劳务费是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不能用于项目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聘金和劳务费用。
20、实验室改装费是指为改善基金资助项目研究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开支的费用。不得用与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修缮和装修等开支。二O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