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各有关学院及教师: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152号)等文件要求,科技部现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附件1)向社会征求意见。(详见: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00927/3575.html)。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10月11日。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10月11日24点之前发邮件至以下电子邮箱:
序号 | 重点专项名称 | 邮箱地址 |
1 | 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 | gxs_njc@most.cn |
2 | 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 | gxs_zdhc@most.cn |
3 | 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凝练布局和任务部署已经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咨询评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各专项指南方向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相关重点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如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有牵头申报意向的老师,请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拟牵头申报项目清单(附件2),并于2020年10月11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kyygxb@bit.edu.cn。
联系人: 王朋辉 姚 莉 68918668/8655
附件:
1.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求意见稿)拟牵头申报项目清单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