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教育系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京宣发〔2020〕36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决定开展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就做好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及参评成果范围
(一)参评成果范围
1.本届评奖评审范围原则上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符合《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例》(以下简称“评选条例”)有关规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2.对于学科学术类成果,属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能提供材料证明经实践检验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和学术影响,且上届未申报的,也可以参加本届申报。
3.对于确有较高应用价值但不宜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须经委托单位同意,并提交结项证书复印件,方可申报参评。
4.个人同一专题系统辑集而成的论文集视同于专著;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多卷本著作须出齐后一次申报,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为准。
5.多人合作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如第一作者不申报的,应以书面形式授权其他作者一人申报,同时第一作者本届不能再申报其他作品。
6.同一成果不得多处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
(二)推荐方式
以学校为单位向上推荐,上级部门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申报方式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申报人登陆“北京社科”网(www.bjsk.org.cn)业务系统栏目中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奖系统”)进行申报。
(四)申报数额
本次采取限额推荐上报的方式,我校推荐申报名额为2项。
二、奖项设置
本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数量最高限额210项,其中特等奖不超过5项,一等奖原则上不超过40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科学术、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成果原则上各占25%、60%、15%。
三、成果形式
参评成果主要形式为: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社科普及读物等。教材类成果原则上不参评。
四、评审规则
(一)学科范围
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科学术、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三类成果设评选组,其中学科学术类设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研究”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类)、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教育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语言文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交叉学科·综合共12个学科评选小组。
(二)评审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
2.单位推荐;
3.教育系统网上申报材料审查;
4.教育系统评选组评审;
5.教育系统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及审查;
6.教育系统专项复核;
7.教育系统评奖委员会评审;
8.教育系统推荐上报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五、申报程序
申报人登陆评奖系统申报。(http://award.bjsk.org.cn/Account/Login?ReturnUrl=/)请申报人按填报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上传和打印相关申报材料。申报者在评奖系统注册时,单位选择“北京理工大学”。
申报人在系统填写之前请认真阅读“填报说明”、“承诺书”和评奖系统培训材料。
(一)工作要求
1.我校高度重视此次评奖工作。请各学院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届社科评奖工作,把好学风关,推荐的参评成果严格按《评选条例》和《实施细则》要求和程序执行。
2.各学院要切实落实审读审查责任。对推荐成果意识形态进行审查。
3.请各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学院审核,并请学院签署意识形态承诺书(见附件3)。
(二)申报成果初审
科研院对《申报书》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审查要点:(1)申报参评成果范围、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评奖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2)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3)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4)有无伪造材料、弄虚作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5)评审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6)电子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是否完全一致。
(三)评审和推荐成果公示
科研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实施细则》中“三、评奖工作程序及要求”和“六、纪律”的相关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遴选,对申报成果的政治方向和学术水平进行审读审查。将拟推荐上报的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申报材料
2020年8月20日起开始网上申报,9月9日17:00网上截止申报。申报人在系统申报结束后将申报材料于9月9日17:00前发送电子版至zzbbnn@bit.edu.cn,科研院将于9月10日组织校内评审。
电子版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如下:包括《申报书》、申报成果及其它附属证明。申报人在评奖系统中提交《申报书》、参评成果全文(PDF版)和证明材料(PDF版)的电子版,扫描件形式提交《申报书》声明页(签字)、成果封面、版权页、合作者等成果重要信息页电子版。因申报材料不合格影响评选的,申报人自行负责。
本届评奖教育系统采取网上申报和网上评审,被推荐上报材料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和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市评奖工作有关资料可登录北京社科网“通知公告”下载或评奖系统首页“文档资料”下载。本通知及有关表格可登陆市教委科研处网(http://jw.beijing.gov.cn/kyc)“通知公告”下载。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秉男
联系电话:68918871
办公地点:逸夫楼302室
附件:
1.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例
2.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3.学院审核--意识形态承诺书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