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征集2020年度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及教师:
为推动科技评估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国标委发〔2020〕9号)和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计划,科技评估标委会即日起征集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详见:http://www.most.gov.cn/tztg/202005/t20200525_154389.htm)。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和重点
申报项目应围绕科技评估领域标准化发展需求,促进科技评估高质量发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控制数量、确保质量,满足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协调性等要求。申报项目应属于科技评估领域,包括科技政策评估、科技计划评估、科技项目评估、科技成果评估、区域科技创新评估、科技机构与基地评估、科技人才评估、科技经费评估、科技绩效与影响评估等,参见科技评估国家标准体系(见附件1)。本年度重点是科技评估领域基础、通用类标准和当前热点急需的应用类标准。
二、申报材料
项目应提供国家标准草案、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国家标准项目申报说明,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重大推荐性国家标准还应提供预研材料。申报材料应完备、规范、准确,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1.标准草案。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内容完整。标准结构和格式应符合《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GB/T 1.1-2020)的规定和要求。
2.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2、3、4)。
3.项目申报说明(格式见附件5)。应明确标准与科技评估国家标准体系的对应关系;标准与国内外已发布和在研相关标准的关系,如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工作基础;对标准实施的有关考虑;标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预研材料。应明确项目涉及的标准化对象行业发展情况,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协调性,国内外标准情况等。
三、申报要求
1.标准制定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不超过24个月,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不超过18个月。
2.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标准研制所需的能力与条件。项目应具备较好的基础,能够在相应时限内完成。
四、申报方式
本通知全年有效。请拟申报的教师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逸夫楼203办公室。统一邮件标题为:“标准项目名称-立项申报”,申报材料所含文件标题为:“标准项目名称-草案/建议书/申报说明/预研材料”。
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人:
基础科学研究院 王润怡
电话:010-68918668
E-mail:bitwangrunyi@126.com
办公地址:中关村校区逸夫楼203办公室
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昝婷婷010-62169563,闫万体010-62169609
E-mail:TC580@ncste.org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院76号信箱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邮 编:100081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