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新型冠状病毒中和抗体产品研发应急项目的通知(第八批)
各有关学院及教师:
近日,科技部下发《科技部关于发布新型冠状病毒中和抗体产品研发应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19号)(详见: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00428/3334.html),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科研院牵头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要求
项目应聚焦新型冠状病毒中和抗体产品研发的应急需求,项目下不设课题,突出结果导向,明确研究目标和时间节点,集中力量攻关。
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项目产生的科学数据应无条件按期递交到科技部指定的平台,对项目各个承担单位乃至今后面向所有的科技工作者和公众开放共享。
2.申请人要求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对项目负责人无限项要求,无年龄等要求,只要有能力、有决心为打赢防疫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均可参与申报。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3.项目编报要求
请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各专项详细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具体指南内容参见附件1,请老师认真查阅相关材料。
二、时间安排
1.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16:00至2020年5月8日16:00。请拟牵头申报的老师及时与基础科学研究院联系,并于2020年5月6日17:00前完成申报书的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项目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项目申报书格式可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2.请牵头申报的老师于2020年5月7日前,将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报送至基础科学研究院(逸夫楼203室)。项目申报书须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三、项目申报平台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如项目申报人未在该平台注册,请及时联系基础科学研究院进行账号注册。
四、咨询电话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010-88225047
五、联系人
姚 莉、王朋辉 68918668、68918655
近期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0年度项目申报通知汇总: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的通知(第一批)
(/tzgg17/kyxs/184164.htm)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的通知(第二批)
(/tzgg17/kyxs/184184.htm)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项目的通知(第三批)
(/tzgg17/kyxs/184263.htm)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的通知(第四批)
(/tzgg17/kyxs/184261.htm)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项目的通知(第五批)
(/tzgg17/kyxs/184324.htm)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的通知(第六批)
(/tzgg17/kyxs/184326.htm)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项目的通知(第七批)
(/tzgg17/kyxs/184791.htm)
附件: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