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3个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的通知(第二批)
各有关学院及教师:
近日,科技部下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 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72号)(详见: https://service.most.gov.cn/2015tztg_all/20200325/3266.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发布了“蓝色粮仓科技创新”、" “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产与产业提质增效科技创新”等3个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科研院牵头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要求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2.限项政策的共性要求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3.项目编报要求
(1)请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各专项详细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各专项具体指南内容、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和形式审查要求,参见附件1,请老师认真查阅相关材料。
(2)为整合校内资源,请拟牵头申报项目的老师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0年度拟牵头申报项目清单》(附件2)。对于同一技术方向,按要求校内将组织形成团队申报。
二、时间安排
1.请拟牵头申报的老师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0年度拟牵头申报项目清单》后报送学院,由各学院汇总后于2020年4月27日17:00前上报至基础科学研究院(逸夫楼203室)。
2.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8:00至2020年5月21日16:00。各申请人请于2020年5月19日17:00前完成预申报书的网上填报。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需出具说明材料扫描件,科研院将根据上级单位要求组织后续材料补交工作。
三、项目申报平台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如项目申报人未在该平台注册,请及时联系基础科学研究院进行账号注册。
四、各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
(1)“蓝色粮仓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74。
(2)“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200。
(3)“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产与产业提质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9375,010-59199376。
五、联系人
姚 莉、王朋辉 68918668、68918655
附件:
1.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3个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