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库、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支撑“双一流”建设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各课题组:
“着力推进成果转化”是国务院印发的“双一流”建设方案明确提出的五大建设任务之一,也是高校切实践行“四个服务”的重要方式。近日,教育部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中,又进一步明确“将专利转化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作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动态监测和成效评价以及学科评估的重要指标,不单纯考核专利数量,更加突出转化应用”,并要求高校在职称晋升、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中,“加大专利转化运用绩效的权重”。
北京理工大学历来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始终坚持将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一批又一批科技成果在各行业领域得到了转化应用。为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更好地支撑“双一流”建设,现面向全校采集近年来科技成果转化案例信息,打造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库,并持续做好跟踪服务。现将案例采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1、科技成果定义
本次采集工作所称的“科技成果”,是指我校科研人员通过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各类科技成果。既包括通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方式实施保护的成果,也包括以Know-How等技术秘密方式掌握的成果;既包括产品级、系统性成果,也包括部件级、改进型成果;既包括基础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也包括软科学成果。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采集的成果并不限于通过鉴定或获得相关科技奖励的成果。
2.转化时间
重点采集我校科技成果自2016年以来新得到推广转化应用或2016年以来仍在继续得到推广转化应用的案例。案例应通过有效解决企业等用户单位的关键技术难题,提升了传统工艺、材料、产品,或形成了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直接或间接产生了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转化形式
案例主要突出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应用的实际效果,对实施转化的具体形式不限。既包括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实施的转化,也包括通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其他方式与合作单位共同实施的转化,还包括由学校利用自身研制生产条件,自主实施转化等方式。
对于尚未完全实现转化应用,但正在积极对科技成果开展概念验证、中试熟化、样机研制等转化活动的,可予以重点推荐,并列入后续跟踪服务重点。
二、相关流程
1、以学院/研究院为基层单位组织采集梳理
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库,是进一步促进我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更好地支撑“双一流”建设的重要内容。请各学院/研究院/课题组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通过动员教师申报和主动发掘等多种方式,做好案例采集梳理工作。
案例采集梳理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发动各团队广泛参与,采集的案例数量不限。在案例采集梳理过程中,请各基层单位和课题组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涉及敏感信息的,应做好相应处理。
2、校院协同强化分析研判和配套服务
技术转移中心及相关部门,会同各学院认真研究分析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和支撑“双一流”建设的总体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共同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进一步促进各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更好地支撑学校“双一流”建设。
同时,将以案例库建设为契机,持续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案例和团队的跟踪服务,通过提供知识产权、政策辅导、路演推介、商业谈判等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各创新团队转化科技成果的能力。对于科技成果转化支撑“双一流”建设和学科发展贡献突出的团队,在参加科技成果转化类职称评审、宣传报道等相关工作中,予以重点推荐。
3、案例采集时间节点及联系方式
首次案例采集以学院/研究院组织为主,集中开展。请各学院/研究院于4月3日前将本学院/研究院汇总的科技成果转化案例信息采集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bitttc@bit.edu.cn,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4月3日以后,进入案例常态化采集阶段。凡具有成果转化案例的各学院/研究院和各课题组,可直接填写信息采集表并发送至:bitttc@bit.edu.cn,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方式:刘增猛、陈柏强
联系电话:68914920、8530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案例信息采集表
技术转移中心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