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各位老师:
国家社科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正式发布,请申请人仔细阅读通知,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本次实行限额申报,每个高校限报2项。请各位拟申报的老师于3月24日前向科研院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若我校申报项目数超过2项,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推荐2项上报。
联系人:朱秉男
联系电话:68918871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3月18日
通知正文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科基金设立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组织国家高端智库、社科界专家学者,重点围绕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特别是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进行深入研究,及时推出高质量成果。现将本研究专项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足球竞彩app排名总书记近期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放眼长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切实面向决策需求、增强问题意识,做到精准破题、有效解题,围绕相关基础理论问题、法律法规问题、制度体系问题、体制机制问题组织开展研究,为提高防控应对重大疫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重点选题方向
本研究专项共发布38个重点选题方向。申请人可根据选题方向,进一步聚焦关键问题,设计具体申报题目。
1. 新中国成立以来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实践和经验研究
2. 我国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上的制度优势和国际比较研究
3. 我国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制度经验研究
4. 我国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体现出的伟大民族精神研究
5. 我国历史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经验与启示研究
6. 围绕成功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讲好中国故事、发出中国声音研究
7. 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研究
8. 提高领导干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力研究
9. 健全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研究
10. 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研究
11. 提升城市重大突发事件综合应急管理能力研究
12. 提高国家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研究
13. 跨地区协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机制研究
14. 军地协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研究
15. 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机制研究
16. 基层社区在突发事件防范与应对中的角色定位及能力建设研究
17. 重大突发事件中的国际合作研究
18. 重大突发事件中的舆论传播及引导研究
19. 重大突发事件中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研究
20. 重大突发事件中的社会矛盾防范与化解研究
21. 提升公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的有效途径研究
22. 增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的依法治理能力研究
23. 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研究
24. 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研究
25. 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研究
26.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研究
27. 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研究
28. 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建设研究
29. 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研究
30. 提升应对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的科技支撑能力研究
31. 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研究
32. 更好运用数字技术支撑疫情监测防控研究
33. 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研究
34. 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研究
35. 更好运用中西医结合医疗救治应对重大疫情研究
36. 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研究
37. 健全国家储备体系研究
38. 建立国家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研究
三、研究资助
本专项优先支持在相关领域有研究基础、与相关实际工作部门有合作基础的课题负责人和研究团队进行申报,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结项时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理论文章、专著等。资助强度参照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标准,每项为20万元。每个重点选题方向原则上确立1-2项资助课题。
为提高资助效率、保证研究产出,本专项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各地社科工作管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为一人。
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本研究专项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本研究专项。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本研究专项,如获得资助自动退出年度项目申报。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申请信息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5.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信息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五、申报程序
本专项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1.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网络申报系统将于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4日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责任单位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申请人应按照《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申请书》提前准备好申报信息,及时上网填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各地社科工作管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逐级进行网上审核,按照限额指标择优通过。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主页“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人员,座机: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全国社科工作办对申请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提出建议资助课题名单。
3.建议资助课题名单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六、工作安排
1.各地社科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受理本地区本部门申报材料。中国社科院科研局受理本院的课题申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受理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课题申报,教育部社科司受理中央各部委所属在京普通高等院校的课题申报,全军社科规划办受理军队系统(含地方军队院校)的课题申报。国家高端智库及培育单位、各地重点智库,通过各地社科工作管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申报。
2.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质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申请人及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维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责任单位要加强本单位网上申报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确保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顺利提交网上申报材料。
附件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网络申报用户手册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