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老师:
为深入贯彻足球竞彩app排名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广大科研人员能够集中精力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科技部《关于调整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科办资〔2020〕9号),学校将对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处于申报期的项目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在原定时间基础上延后30天,相应的评审立项工作安排顺延。
二、关于实施期已结束的项目
正在准备综合绩效评价材料的项目:材料提交时间由3个月延长为6个月;
已提交综合绩效评价材料的项目:后续工作的时间根据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安排顺延。
三、关于在研项目
实施期结束时间在2020年12月底前的在研项目:实施期自动延长6个月,在此期间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项目任务的,可立即启动课题绩效评价和结题审计工作,提交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材料。项目研究人员在申请新项目时,限项时间按原任务书实施期结束时间为准。如核心研究团队身处疫区或直接投入疫情防控诊治一线、关键任务实施受到疫情严重影响需要进一步延长实施周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实施期结束时间不在上述范围的在研项目:如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延期申请。
四、其他管理服务工作安排调整
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原计划进行的评审立项、中期检查等工作根据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具体安排适当调整。
学校将在组织开展研究工作的同时,严格遵循国家、地方的各项防疫要求,减少人员聚集,确保科研人员健康安全;切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署,做好科研团队、科研资源等的统筹协调,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科研攻关需求。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和科研人员及时关注校园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
科研院联系人及邮箱:
王朋辉 bitwph@163.com
联系电话:68918668
办公地点:逸夫楼203室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