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及教师:
近日,科技部下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基〔2019〕381号,(详见: https://service.most.gov.cn/2015tztg_all/20191120/3151.html),发布了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科研院牵头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要求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申报指南中第1–7研究方向的项目及下设课题负责人应为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指南中第8–11研究方向的项目负责人与参与人员均应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2.限项政策的共性要求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9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3.项目编报要求
(1)请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各专项详细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各专项具体指南内容、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和形式审查要求,参见附件1,请老师认真查阅相关材料。
(2)为整合校内资源,请拟牵头申报项目的老师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9年度拟牵头申报项目清单》(附件2)。对于同一技术方向,按要求校内将组织形成团队申报。
二、时间安排
1、请拟牵头申报的老师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9年度拟牵头申报项目清单》后报送学院,由各学院汇总后于2019年11月29日17:00前上报至科研院高新科研办公室(逸夫楼203室)。
2、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8:00至2020年1月8日17:00。系统打印的纸质材料(一式3份)请于2020年1月9日17:00前报送科研院。
三、项目申报平台: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如项目申报人未在该平台注册,请及时联系科研院高新科研办公室进行账号注册。
四、科技部专项办咨询电话:
010-68588202。
五、校内联系人:徐 灏 010-68918668,15652601180
附件:
1. 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2. 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2019年度拟牵头申报项目清单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