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物联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和《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物联网分册(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424号),深化物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推动产业集成创新和规模化发展,现组织开展2019年物联网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项目应聚焦影响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关键问题,突出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对产业带动和规模化应用的积极作用。项目分为“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两个类别:
(一)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包括物联网关键共性技术、基础技术、前沿技术和重点行业应用可推广复制关键技术,平台类重点技术与产品。聚焦高精度传感技术、边缘计算、操作系统核心软件技术、安全可信关键技术以及物联网相关检测认证与标准测试用例库等,着力促进物联网技术进步、安全发展、标准体系和系统级检测认证技术框架建设水平与能力,提升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为相关科技项目管理和专项组织实施提供项目储备。
(二)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包括车联网、工业互联网、泛在能源物联网、智慧城市、智慧农业等领域物联网集成应用的在建或建成项目,聚焦项目的示范效果、市场影响力、产业带动性等要素,具备模式复制和应用推广的基础条件。
二、报送方式
本次征集工作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版材料报送结合的方式。
(一)项目申报:申报企事业单位登录“国家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2019年物联网项目征集系统”(iot.cstc.org.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信息。申报起始日期为2019年10月8日,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5日。
(二)项目推荐:推荐单位(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使用给定的账号密码登录“申报系统”。确认推荐项目后,系统自动生成报送信息汇总表,推荐单位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项目不超过5项、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项目数量不超过10项。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部直属单位推荐的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项目不超过3项、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项目数量不超过5项。
(三)项目报送:推荐单位通知被推荐企业登录“申报系统”下载打印项目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推荐单位。推荐单位统一将信息汇总表、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交至科研院高新科研办公室(203室),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四)纸质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立蒙
联系电话:68918668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