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第一完成单位应当是高等学校,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2、所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推荐/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或正在申报的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6、已通过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形式审查的项目完成人,不能作为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完成人。
二、申报流程
1、申报项目须经所在学院审核,学院负责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荐等级和保密做好审查,并对完成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把关。通用项目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审批表》(校保密办公室网站下载),涉密项目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定密审批表》(校保密办公室网站下载)。未经学院审核的项目不予受理。
2、通过学院审核的申报项目,由学院汇总后集中向科研院领取申报项目的推荐单位号和校验码,凭推荐号和登录口令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项目组登录网址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通用项目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19年5月20日前至教育部科技司进行成果登记,参照推荐书模板(2019年4月15日起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学校保密规定在涉密计算机填写、导出,刻成光盘。
3、所有推荐项目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三、申报材料要求
1、4月11日前拟申报项目组将申报成果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拟申报奖种等相关信息报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后交科研院。科研院将根据项目相关信息生成申报项目的推荐单位号和校验码。
2、5月10日前由各学院汇总申报项目的公示内容电子版发至邮箱7220171180@bit.edu.cn, 公示内容需按照《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中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公示要求”提供,涉密项目公示内容电子版刻成光盘交逸夫楼102办公室单独进行公示。
3、报送材料的要求
通用项目书面推荐书需3套(含2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国防专用项目,需书面推荐书11套(含2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及推荐项目电子版推荐书光盘1张
四、推荐截止时间
1、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5月30日。
2、推荐项目书面材料截止日期为6月5日。
联 系 人:徐向平 孙晓丽
联系电话:68912113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