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及教师:
近日,科技部发布《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国科发基〔2018〕50号》,(具体链接见: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8/201806/t20180605_139751.htm),将“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申报指南中第1-9研究方向的项目及下设课题负责人应为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指南中第10-13研究方向的项目负责人与参与人员均应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1.限项政策的共性要求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原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和课题)。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8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2.项目编报要求
(1)请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各专项详细要求组织申报工作。专项具体指南内容、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和形式审查要求,参见附件1,请老师认真查阅相关材料。
(2)为整合校内资源,请拟牵头申报项目的老师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8年度拟牵头申报项目清单》(附件2)。对于同一技术方向,按要求校内将组织形成团队申报。
二、时间安排
1、请拟牵头申报的老师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8年度拟牵头申报项目清单》,并由各学院汇总于2018年6月29日17:00前上报至科研院高新部(kyygxb@bit.edu.cn)。科研院配合教师做好相对应申报工作。
2、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8年6月8日8:00至7月27日17:00。系统打印的纸质材料(一式3份)请于2018年7月27日17:00前报送科研院。
三、项目申报平台: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如项目申报人未在该平台注册,请及时联系,我们将协助教师注册账号。
四、专项的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10-68588271 中国国际核聚变能源计划执行中心
五、联系人:王朋辉 8668、8655 邮箱:kyygxb@bit.edu.cn
附件:
1.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8年度拟牵头申报项目清单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