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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捷克科技合作委员会第43届例会交流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08

  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捷克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捷克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四十二届例会议定书》,中捷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第43届例会拟于2018年下半年召开。现开始征集本届例会交流合作项目建议。

  一、申报要求

  (一)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装备)研发/引进/走出去项目。本届例会项目重点征集领域为:材料科学(包括生物材料、纳米材料等);能源科学技术(包括新能源发展、清洁煤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等);环境科学技术(包括环境保护工程、水资源管理等);机械工程(包括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制造等);食品科学技术(包括食品加工技术、食品安全等);天文学(包括天体测量学等);生物学(包括分子生物学、生物技术等);医学(包括健康和医学技术、现代医疗、中医学与中药学等);其他领域包括电子与通信技术、核科学技术、遥感技术、畜牧、兽医科学、农学与农业技术、农业环境保护、鱼类养殖等。

  (二)中外方执行单位应已就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三)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四)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申报程序

  (一)中国科技部和捷克教育青年体育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捷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二)申报学院或单位需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至科研院基础部(逸夫楼103室):

  1.“政府间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1)一式四份(单面打印),科研院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和推荐部门公章。推荐部门是指申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申报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我校的上级推荐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

  2.与外方签署的项目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一式四份

  (三)申报学院或单位需发送以下电子版材料至邮箱bcg@bit.edu.cn,邮件主题请分别注明“申报中国—捷克科技例会交流项目”:

  1.“政府间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2)。

  (四)未提交纸质版或电子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及发布项目执行通知时间

  (一)从即日起开始申报,学校接收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26日

  (二)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或单位提前与科研院基础部取得联系,学校汇总后统一盖章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推荐,材料统一寄送科技部。

  (三)项目执行通知将于本届例会结束后发送至各项目推荐部门,由各项目推荐部门通知项目执行单位。未入选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信息

  (一)中方联系人:

  1、学校联系人:

  科研院基础部 包成刚

  电话:68913590转601

  邮箱:bcg@bit.edu.cn

  2、科技部联系人: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 于倩文(材料接收)

  电话:010-68515510,68598029

  传真:010-68515808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亚处  谷敏(政策咨询)

  电话:010-58881371

  (二)捷方联系人:

  捷克教育青年体育部Zbynek Vedral先生和Jana Bystricka女士

  电话:00420-234 811 185,00420-234 811 189

  电子邮箱:zbynek.vedral@msmt.czJana.Bystricka@msmt.cz

 

  附件1:政府间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

  附件2:项目基本信息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