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委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筹办北京国际学术交流季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提升全市国际科技合作水平,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北京市科委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对筹办北京国际学术交流季工作任务进行支持。现就2018年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转发如下:
一、支持内容
针对新一代人工智能、脑科学、生命科学、量子信息技术、石墨烯、大数据、新能源智能汽车、区块链等前沿领域,在4月到8月期间与我市高校院所、创新机构联合出资,共同在“三城一区”举办“北京国际学术交流季”系列活动,链接重点领域国内外顶尖、活跃学术资源,搭建前沿学术交流研讨、短期项目科研工作的人才交流平台。
二、支持方式
资金主要用于活动组织和专家邀请。
三、支持对象
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机构。
四、支持条件
1、机构性质:在北京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等;
2、信用等级良好:申报单位应符合市科委信用管理要求,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
3、机构影响力:在领域内国际知名度高,业界影响力大,基础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应用研究或产业技术机构拥有丰富的创新资源和领先的技术优势;
4、资金投入:对筹办活动已有明确的资金投入计划;
5、团队构成:已成立活动筹备组,人员配置完善,任务分配明确;
6、活动计划:活动方案和预算完整清晰,活动形式要求学术研讨与短期科研或大师培训班等相结合,并已形成国内外相关专家、学者邀请方案;
7、专家影响力:拟邀请的国内外专家、学者在领域内国际知名度高,业界影响力大,其个人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国际影响或具有国际领先的技术优势。
五、评定程序
工作任务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北京市科委按照“公开征集-资格审查-专家评审-主任办公会审定-网上公示”的流程进行。
六、经费安排
工作任务资金资助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一次性拨付支持经费,支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项。
七、绩效管理
1、工作任务完成后需向市科委报送会议总结和技术趋势报告。
2、工作任务经费由承担单位按照《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管理办法》统筹安排使用,工作任务经费应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承担单位有义务配合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完成项目绩效评价、绩效审计及绩效跟踪等工作。
八、报送材料
工作任务申报单位依据市科委通知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申报材料应包括:
1、《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筹办北京国际学术交流季工作任务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材料复印件(盖章);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现金流量表);
4、活动计划的相关附件材料(重点专家简历、其他资金资助证明等)。
其中上述申报材料2及3统一由科研院提供。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筹办北京国际学术交流季工作任务申请书》,打印一式7份,签字盖章后与附件材料一并于2018年5月9日(星期三)前报送至科研院,电子版请发送至bcg@bit.edu.cn。
科研院联系人:包成刚
联系电话:68913590转601
邮箱:bcg@bit.edu.cn
市科委联系人:
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杜海波 联系方式:88546495
北京市科委国际合作处:杨颂 联系方式:66153430
附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筹办北京国际学术交流季工作任务申请书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