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北京理工大学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8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项目申请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 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项目申请人同一年度不能同时申请2项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包含所有专项计划),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3个项目。
3. 已获学校任意一个科技创新计划(各专项计划)项目支持,尚未结题或者未完成培育目标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此专项计划;申请人之前所承担的“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到本年度12月底前已经结题,而且完成了相应的培育目标,可以申请此专项计划。
4. 在研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此项目支持。
5. 此专项计划只支持面向国家科技部及其他部委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培育。请申请人认真研读国家科技部及其他部委科技合作项目的要求和定位,自拟题目,按照项目发布单位的要求撰写申请书。
6. 专项计划优先支持:①提交过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建议书的项目;②申报过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③具备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基础的项目。
(二)注意事项
1. 2018年度国际科技合作培育专项计划项目的资助期限为2年,资助额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于2018年全部拨款完毕。拨款未能按年度预算进度执行的,将按规定被扣除并且不再补发。
2. 请申请人阅读附录内容,根据国家相关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类型及其重点需求(见附录),以及中国与其他国家(地区)和组织签订的各类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自行拟定申报题目及培育目标,提出前沿和前瞻性的研究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拟培育目标的项目经费额度不能低于本专项计划资助经费额度,按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采取集中受理方式。
1. 申请者须根据项目申请指南认真撰写《北京理工大学科技创新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项目申请书》(2018年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报送所在学院(单位)。
2. 由各学院(单位)自行组织评审会,对申请人进行排序,确定资助顺序。各学院(单位)于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评审排序工作,并将签字、盖章的申请书(含电子版)以及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项目汇总表》(含电子版)统一送至科研院基础科研部。
科研院联系人:包成刚
联系电话:68913590
邮箱:bcg@bi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