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北京理工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1-16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提高学校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水平,我校从2010年起设立了“北京理工大学科技创新计划”,主要支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的创新性研究项目,特别是代表我校学科发展方向的基础研究和体现前瞻性布局的研究工作。该计划下设基础研究及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专项计划、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计划、重大项目培育专项计划、科研基地科技支撑专项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和创新人才科技资助专项计划共6个专项计划。北京理工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按年度申报。为做好2016年度北京理工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
2016年度北京理工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分为集中受理项目和视单项工作进展的分时发布项目,集中申请受理自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2月16日截止。
二、申报范围
1.2016年度集中受理申报范围包括北京理工大学科技创新计划下设的5个专项计划项目:
(1)基础研究专项计划(校基础研究基金)项目;
(2)重大项目培育专项计划项目;
(3)科研基地科技支撑专项计划项目;
(4)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项目;
(5)创新人才科技资助专项计划项目。
2.创新人才科技资助专项计划项目采取每月1-10日集中申报。
3.2016年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计划项目为分时发布项目,主要支持前沿性、基础性、交叉性的科学探索,原则上是通过“特立论坛”讨论评审的项目,以及交叉研究院的相关科技创新项目。
4.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专项计划启动时间由相关管理部门另行通知。
三、申报基本条件
1.项目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项目申请人同一年度不能同时申请2项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包含以上所有专项计划)。
3.已获得支持尚未结题或已结题但尚未完成资助项目培育目标的(截止本年度12月底前),不能申请新的科技创新计划项目。
四、有关要求
1.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检索,避免重复已做过的工作。
2.所有计划项目均按照校内科研项目管理的方式进行组织管理,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3年。
3.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与学校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约定双方权责关系,确定项目分年度经费预算。
4.学校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拨付各项目的具体经费额度。项目负责人应结合项目研究进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学校将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未达到预算执行进度节点要求的项目,将调减其预算额度。
5.学校拟建立北京理工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库,经评审或审核通过后将纳入项目库,纳入项目库的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将优先资助。
6.如各专项对申请人条件以及项目执行和结题过程有特殊要求,以各专项要求为准。
联系人:王瑞石
电 话:68912113-106
邮 箱:wangrs@bit.edu.cn
5个集中受理专项计划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分别见附件1-5。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北京理工大学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附件2: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北京理工大学重大项目培育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附件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北京理工大学科研基地科技支撑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附件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北京理工大学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附件5: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北京理工大学创新人才科技资助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附件下载地址请点击(限校内访问):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