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中央在京高校重大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6-24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中央在京高校重大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要求(详见附件),请各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已有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积极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中央在京高校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必须围绕首都城市战略新定位及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战略任务,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拟转化项目技术水平领先、成熟程度高、市场前景好、目标市场明确、产业化路线清晰、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能服务政府科学决策、服务文化产业发展。项目成果发布需注明获“中央在京高校重大成果转化项目”专项资助。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
2.项目需与在京政府部门或企业联合申报。由高校牵头,并与合作单位有明确的任务分工,合作单位应在科研场地、科研人员、项目管理和配套资金投入方面给予保障。
3.在实施周期内能在京转化落地,为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和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持。
4.项目按年度投入经费,自然科学类年度经费不超过800万,哲学社会科学类年度经费不超过80万,一般连续支持3年,每年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滚动支持。
5.由于此次申报每校限报一项,报出项目将参与北京市评审,请有意向申报单位统筹资源,认真准备(注:申报前请提前与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人沟通相关事宜)。
详细通知和要求,请查看附件材料。
二、材料报送
请有意申报单位于2015年7月2日下午17:00前,将填写好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中央在京高校重大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科研院(逸夫楼#203),同时报送PDF电子文本。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后续工作。
联 系 人: 杜宁 ninger1979@bit.edu.cn ;杨祖业 yangzuye@bit.edu.cn
联系电话: 68918655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中央在京高校重大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要求(详见附件),请各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已有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积极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中央在京高校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必须围绕首都城市战略新定位及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战略任务,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拟转化项目技术水平领先、成熟程度高、市场前景好、目标市场明确、产业化路线清晰、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能服务政府科学决策、服务文化产业发展。项目成果发布需注明获“中央在京高校重大成果转化项目”专项资助。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
2.项目需与在京政府部门或企业联合申报。由高校牵头,并与合作单位有明确的任务分工,合作单位应在科研场地、科研人员、项目管理和配套资金投入方面给予保障。
3.在实施周期内能在京转化落地,为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和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持。
4.项目按年度投入经费,自然科学类年度经费不超过800万,哲学社会科学类年度经费不超过80万,一般连续支持3年,每年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滚动支持。
5.由于此次申报每校限报一项,报出项目将参与北京市评审,请有意向申报单位统筹资源,认真准备(注:申报前请提前与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人沟通相关事宜)。
详细通知和要求,请查看附件材料。
二、材料报送
请有意申报单位于2015年7月2日下午17:00前,将填写好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中央在京高校重大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科研院(逸夫楼#203),同时报送PDF电子文本。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后续工作。
联 系 人: 杜宁 ninger1979@bit.edu.cn ;杨祖业 yangzuye@bit.edu.cn
联系电话: 6891865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年6月24日
2015年6月24日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中央在京高校重大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和申报条件/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