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1-28
各学院:
根据工信部人事教育司教育处《关于做好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部将于2015年3月初启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学科范围
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二、申报资格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请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申报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因申报限额,学校将根据申报指标择优推荐。经学校初审后确认推荐的成果将由科研院通知,到科研院上传电子版。
四、申报材料要求和截止时间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一览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3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8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材料经学院汇总审核后统一交科研院。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向平
联系电话:2113
根据工信部人事教育司教育处《关于做好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部将于2015年3月初启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学科范围
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二、申报资格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请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申报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因申报限额,学校将根据申报指标择优推荐。经学校初审后确认推荐的成果将由科研院通知,到科研院上传电子版。
四、申报材料要求和截止时间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一览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3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8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材料经学院汇总审核后统一交科研院。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向平
联系电话:2113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年1月28日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