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竞彩app排名

今天是
今日新发布通知公告1条 | 上传规范

关于申报2015年度北京理工大学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4-11-17

各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国际科技合作培育专项计划主要支持和培育青年优秀人才承担具有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赴国外开展更为扎实的科技合作研究,为今后申报更高级别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奠定基础。自2014年起,此专项计划只支持面向国家科技部及其他部门的科技合作项目的培育,不再支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的培育。教师若要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的培育,可申请校重大项目培育计划(面向重点国际合作项目)或校基础研究基金(面向一般国际合作项目)。

  专项计划优先支持:①申报过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并且项目因为非技术原因暂时没有获得立项的项目负责人;②有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基础的研究人员。

  一、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 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申请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请两项学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包括①基础研究及学生科技活动专项计划、②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计划、③重大项目培育专项计划、④科研基地科技支撑专项计划、⑤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及⑥创新人才科技资助专项计划等六个专项计划)。已获学校任意一个科技创新计划(包括上述六个专项计划)项目支持,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此专项计划;申请人之前所承担的“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到本年度12月底前均已结题,而且完成了相应的培育目标。
  3. 有在研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此项目支持。
  (二)注意事项
  1. 2014年度国际科技合作培育专项计划项目的资助期限为2年,资助额度不超过培育目标项目经费的1/3。
  2. 请项目申请人阅读附录内容,根据国家科技部拟定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类型及其重点需求(见附录),以及中国与其他国家和组织签订的各类科技合作协议,自行拟定申报题目及培育目标,提出前沿和前瞻性的研究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按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采取集中受理方式。申请者须根据项目申请指南认真撰写项目申请书,并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及其电子版提交所在学院。申请书签署意见后,由学院统一提交科研院(逸夫楼103房间)。
  受理时间:2014年12月3日-12月5日

  科研院联系人:朱秉男
  联系电话:68913590
  邮箱:zzbbnn@bi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录: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类型及其资助领域

  1.国际科技合作专题项目(自主项目):是指以提升国家竞争力为目标,在新能源开发、节能减排技术、重大装备制造技术、信息技术和重大疾病防治等重点领域,围绕核心关键技术、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共性技术,以及国际热点领域,通过灵活多样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促进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经济增长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具体立项条件:
  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解决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瓶颈,有利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高层次、高水平、紧迫性特点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

  2. 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双边项目):通过政府间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协定或者协议框架确定,并对我国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和总体外交工作有重要支撑作用的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重点资助领域包括:
  (1)能源、资源和环境领域: 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先进能源;水资源和矿产资源保护与高效开发利用;清洁生产关键技术、节能减排技术。
  (2)农业、人口健康与生物医药领域:重大慢性疾病与重大传染病防治;中医药现代化与国际化;生物医药开发与利用;绿色农业关键技术、农业生物技术与种质资源引进、利用与保护;以及新农村建设关键技术。
  (3)信息、材料与先进制造领域:产业技术升级,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提高产业技术水平,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提高我国产业竞争力。
  (4)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领域:生物技术、纳米技术、海洋技术、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