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及教师: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152号)等文件要求,科技部现将“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详见: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01201/4118.html)。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5日,修改意见请于12月15日24点之前发至电子邮箱:sfs_shsyc@most.cn,并抄送至kyygxb@bit.edu.cn。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凝练布局和任务部署已经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咨询评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专项指南方向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收到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相关重点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如对 “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有牵头申报意向的老师,请填写 “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拟牵头申报项目清单(附件2),并于2020年12月15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kyygxb@bit.edu.cn。
联系人:王朋辉 姚 莉 68918668/8655
附件:
1. “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2. “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拟牵头申报项目清单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