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及教师:
近日,科技部下发《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详见: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430/4269.html),发布了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科研院牵头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要求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不超过60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课题)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本项目的研究和管理。
2.限项政策的共性要求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专项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本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专项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3.项目编报要求
(1)请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各专项详细要求组织申报工作。专项具体指南内容参见附件1,请老师认真查阅相关材料。
(2)为整合校内资源,请拟牵头申报项目的老师填写《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21年度拟牵头申报项目清单》(附件2)。对于同一技术方向,按要求校内将组织形成团队申报。
二、时间安排
1.请拟牵头申报的老师填写《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21年度拟牵头申报项目清单》后报送学院,由学院汇总后于2021年5月8日17:00前上报至基础科学研究院(逸夫楼203室)。
2.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2021年5月10日8:00至2021年6月21日17:00。各申请人请于2021年6月19日17:00前完成申报书的网上填报。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需出具说明材料扫描件,科研院将根据上级单位要求组织后续材料补交工作。
三、项目申报平台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如项目申报人未在该平台注册,请及时联系基础科学研究院进行账号注册。
四、联系人
王朋辉 68918668、68918655
附件: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