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春季毕业生校园卡退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3-20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毕业研究生派遣离校工作的通知》(办发 [2012] 4号)要求,本着方便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原则,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毕业生校园卡注销、退费流程。具体安排如下:
1、 学校毕业生离校安排在3月22日-23日,3月26日注销毕业生校园卡电子钱包功能。校园卡余额将在3月30日,通过毕业生的招商银行“一卡通”账户退还。
2、 没有招商银行账户的毕业生,名单将在3月22日通过财务处网站发布。请上述学生于3月22日或23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校园卡到校园卡管理与服务中心办理现金退费手续。由他人代办现金退费手续的,请持毕业生校园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
3、 为配合校园卡余额退还事务,请各位毕业生不要在4月2日前注销个人招商银行“一卡通”账户。
4、 需要在校内就餐、洗浴的缓派毕业生,请持个人有效证件,到卡管中心申领临时校园卡。
5、 其他疑问请咨询卡管中心,联系电话68915068。
预祝各位毕业生一路顺风,前程似锦。
财务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