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补考或重修、重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相关单位、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的部署,按照新的管理规定,学生课程不及格,可以参加补考或重修、重考。
本学期补考或重修、重考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补考或重修工作
秋季学期不及格的课程由开课学院决定开设“补考”或“重修”(实践、实验或特殊情况请咨询开课学院)。一般不及格人数较多或学分较重(4学分及以上)的课程可开设“重修”班,在校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自主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新)进行报名(报名没有成功者不能参加上课和考试)。
重修需要组织上课并计平时成绩(报名截止后,将由学院安排时间和地点,请随时关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新)中的“学期理论课表”,预计4月10号公布),一般在周末进行,分数按实际成绩记载。补考没有平时成绩,分数最高记为60分。对于2014级学生,补考见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新)中的“补考报名”。
二. 重考工作:
原则上,本学期正常开设的课程(实践、实验或特殊情况请咨询开课学院)均可报重考。
重考随期末考试一同进行。
三. 相关说明:
1、学生登录新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处主页->综合教务系统(新)->考试报名)进行补考或重修、重考的报名工作(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2、确保所报课程准确无误。因教学计划变更,对于名称相似的课程以及有无替代关系等,学生务必在报名前向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咨询清楚,报名截止后将不允许修改。课程将按照教学计划进行限制,学生只能看到本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
3、在校学生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9日10:00至4月4日16:00;结业生在此期间到原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报名,教学干事填写“结业生重补考报名表”(原学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缴费情况等)并加盖教学专用章,学生凭盖章后的报名表到开课学院报名。本学期结业生缴费需通过微信支付,报名时暂不缴费,具体时间和步骤需等财务处系统开放后另行通知。
4、同一门课程,每个学生每学期只能补修一次。对于同时有重修、补考或重考的课程,学生只能选择参加一种考试。
5、考试由开课单位在4月9日开始安排,并在综合教务系统(新)中发布。开课单位应在考试前5天发布考试安排。学生应及时到新教务管理系统或开课学院教学办公室查询。
6、一些特殊课程的补考说明:
1)《体育》课程的补考请与体育教研室老师联系补测事宜(体育部联系电话:68912534,孟老师)。
2) 实验、实践类课程(如:物理实验、工程训练等)请与相关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补做事宜。
请各单位注意通知、组织学生按通知中的要求参加报名、考试工作,保证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