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5年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安排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3-20
2015年法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组织工作严格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2015年的博士生入学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
二、复试内容和方式
复试为综合考试,主要根据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的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考察考生外国语的听力、口语水平。
综合考试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专业综合考试及综合能力考核。
对于同等学力的考生要加强复试,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请有同等学力应试的学院提前做好命题工作,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此类考生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地点。
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所有的统考考生及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
三、复试计分方式
复试成绩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外语测试,专业综合测试三个部分组成,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合计15分)+专业外语测试成绩(15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70分)。
法学院
2015年3月20日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
日 期 |
安 排 |
时 间 |
地 点 |
备 注 |
3月23日 |
面试 |
上午 8:30—11:30 |
中教1442室 |
携带身份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在中教1440室外室备考(休息室另行通知) |
3月23日 |
体检 |
下午 13:00—16:00 |
校医院 |
午间清谈饮食 |
二、复试内容和方式
复试为综合考试,主要根据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的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考察考生外国语的听力、口语水平。
综合考试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专业综合考试及综合能力考核。
对于同等学力的考生要加强复试,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请有同等学力应试的学院提前做好命题工作,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此类考生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地点。
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所有的统考考生及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
三、复试计分方式
复试成绩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外语测试,专业综合测试三个部分组成,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合计15分)+专业外语测试成绩(15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70分)。
法学院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