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的通知
研字[2014]033号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建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管理系统的通知》(学位办便字20140303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学位中心[2014]31号)有关要求,现开展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报送和更新工作。请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按要求完成有关工作。
一、报送专家的意义
将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报送为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使其能够参与到全国性学位授予审核、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等工作之中,对提高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二、报送专家的范围
我校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全部专职或兼职人员(含境外人员)。我校专职的研究生导师(人事关系在我校者)按人事关系所在学院或研究生导师任职管理学院报送;我校兼职研究生导师(人事关系不在我校者)按研究生导师任职管理学院报送;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不在报送之列。
三、请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填写专家简况表(附件1)并签字,4月15日前交至所属学院。
四、请各学院汇总后填写学院统计简表(附件2),于4月17日前将专家简况表及学院统计简表送至校学位办公室。
五、校学位办公室于4月20日之前登录教育部质量信息平台,将各专家的有关信息录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管理系统,完成我校专家的信息报送工作。
在填报材料的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校学位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杨婷婷 杨东晓
联系电话:68913873
附件1、专家信息简况表
附件2、学院统计简表
附件3、学科代码表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