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部属高校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校收〔2020〕1152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学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京教勤〔2020〕10号)和《北京理工大学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为全力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有序开展,学校计划于12月中下旬开展全校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查工作。
组 长:赵长禄、张 军
副组长:龙 腾、李和章、汪本聪、李振键
成员单位及成员: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部、科学技术研究院、后勤基建处、良乡校区管理处、西山实验服务中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工作安排
学校各二级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所有办公室、教师研究生工作室、实验室、生产经营场所等不规范用电、充电等情况进行自查,坚决杜绝习惯性日常不规范行为酿成重大火险隐患。学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重点围绕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分组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件。各督查组牵头单位聘请相关领域技术专家,联系主管校领导和有关单位参加,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一)时间安排
12月16日-31日。各组督查时间由牵头单位确定并通知本组相关单位及人员。
(二)分组情况
1、实验室安全检查组
主要内容:负责实验室技术安全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实验室用电、电池、危化品、特种设备(含气瓶)、射线装置等危险点的辨识及管控情况。
牵头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消防安全检查组
主要内容:负责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通道、用火安全等。
牵头单位:保卫部、良乡校区管理处
配合单位:西山实验服务中心
3、装备科研、生产检查组
主要内容:负责学校装备科研、生产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
牵头单位:科学技术研究院
4、基建、后勤系统检查组
主要内容:负责基建、后勤系统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牵头单位:后勤基建处
配合单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产业系统检查组
主要内容:负责产业系统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牵头单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三、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功在日常,干在经常。各单位要树立红线和底线意识,举一反三,严格要求,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抓好安全生产,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加强危险点辨识及管控,深入查摆问题隐患,研究制定应对策略,夯实长效机制,有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迈向新台阶。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