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春雨救助基金”慈善捐款工作的情况通报
来源: 发布日期:2009-07-03
全校师生员工:
根据紫竹院街道办事处《关于“建立春雨救助基金”慈善捐款的通知》精神,遵照赵显利副校长指示,由学校办公室牵头,会同校工会、团委、居管会共同开展此次捐款活动。以上三个部门组织所辖范围的人员,本着“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精神,积极响应地方政府爱心捐款号召,截至7月1日共为“春雨救助基金”筹集慈善捐款壹万玖仟叁佰玖拾伍元整(19395.00元)。学校广大师生员工为关心慈善事业、营造地区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特此通报。
学校办公室
200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