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函〔2009〕22号)文件精神,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今年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申报流程
1.成果登记
凡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科学技术研究院集中办理成果登记的截止时间:2009年7月15日。
2.填写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根据《推荐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utech.edu.cn/cn/kjjl/jybkjjl/xgwj/2009/06/1238460650959219.htm)填写申报材料。
3.提交申报材料
电子版:非涉密的项目直接网上提交;保密项目以光盘形式上报。
纸件材料:非涉密的项目书面推荐书2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保密项目书面推荐书10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三、申报截止时间
1. 网络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8月31日。
2. 书面材料请于2009年9月1日交科学技术研究院,逾期不予受理。
四、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
五、交纳项目评审费
每一申报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含直报项目)
联系人:徐向平
联系电话:68912113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