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学年学生缴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9-06-29
各位在校同学: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学费收缴管理工作的规定》(校办字[2003]83号),学费缴纳工作应在每学年开学初的第二周以内完成。按照目前在校学生学费的缴纳方式并结合学生注册、选课的相关要求,财务处将2009-2010学年学生缴费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请各位同学遵照执行。
1.本通知所指学费,包括在校本科学生的学年学费和住宿费,部分研究生的学年培养费和住宿费。
2.学费缴纳的通行方式,是学校委托银行在约定的日期内进行统一划扣。即学生在约定的日期之前,在本人招商银行一卡通中先行预存足够的金额;学校再依照各人的缴费标准,委托招商银行北京双榆树支行从学生的银行卡中统一划扣。
3.新学年学费统一划扣工作安排在8月21日~8月31日进行。因此请各位同学务必于8月20日以前将缴费额度足额预存于本人的招商银行卡中。
4.凡是成功划扣费用的学生,其缴费收据将在开学后通过学院发放至本人手中。缴费收据请同学们妥善保存,以备后用。
5.统一划扣不成功的同学,请在新学年报到注册日之前,持银行卡或现金到财务处综合管理科办理缴费手续,以免影响本学年注册、选课等方面事务的正常进行。
财务处
2009-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