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四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4-08-31
各单位:
根据国管财[2004]88号文《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请各会计核算单位认真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切实做好本单位200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到2004年9月30日结束。
2. 参加中、初级继续教育培训的会计人员,由财务处负责组织。请于9月10日前按单位到财务处103室报名,同时将会计证收齐交103室。联系人:刘玉普,咨询电话:68912821。
3. 具体事宜按照国管财[2004]88号文执行。
北京理工大学财务处
2004-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