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和开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期间和开学后教学、科研和生产的安全运行,根据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北京市的有关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保障各类生产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单位及人员要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控双重措施,保障各类生产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加强管控,做好服务,保障全校实验室安全运行
(一)实验室运行管理
实验安全长期以来一直是学校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疫情期间,各学院应掌握实验开展情况,督促实验室做好实验备案工作,落实实验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控双重措施(实验室疫情防控指导措施详见附件1),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
1. 即日起至学生开学前:原则上暂停实验,减少实验室人员流动。确需开展实验的,实验前须填写实验备案表(见附件2、3,仅需提交电子版),经学院同意报学校备案后方可开展实验。实验人员须落实实验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控双重措施。各单位应强化疫情期间实验室的安全防控,做好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的安全巡检工作,并做好巡检记录。
2. 学生开学后: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各单位在实验前须开展全面安全自查,严格落实《北京理工大学学生参加实验安全管理办法》各项要求,做好实验方案制定及备案工作,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实验室负责人应做好合理规划、有序使用,避免集中实验导致安全风险,同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消毒和防护等工作。
(二)试剂中转室运行
1. 即日起至学生开学:有需求的实验室可至化学品管理平台提交废试剂报送和管制试剂领用申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试剂中转室运行时间,并通过中转室微信群及时发布相应通知。
2. 学生开学后:试剂中转室运行时间恢复正常。
特此通知。
附件:
1. 实验室疫情防控指导措施
2. 北京理工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备案表(实验室填写)
3. 北京理工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备案表(学院填写)
北京理工大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