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位老师:
2019年是学校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第一年,为做好年终结账和财务决算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报账时间安排
2019年财务信息门户网上预约报账系统开放至12月25日。请于12月25日下班前将报账单(含网约和非网约)交至计划财务部会计核算中心核算室。酬金收单截止日期为12月23日。2020年度网上预约报账系统和报账单收单工作均于1月6日开启。
二、入账、结算、返还各类款项
(一)科研经费入账
请各项目组通过高级财务管理平台密切关注经费到款情况,并于12月25日前办理经费入账。若有按课题进度要求,必须计入2019年的经费收入,请于12月27日前与计划财务部会计核算中心科研财务室联系。
(二)结题验收项目经费支出
2019年底结题验收、结题结余资金收回的纵向科研项目,请各项目组于12月25日前及时报账、核销借款。若有按主管部门要求,必须计入2019年的经费支出,请于12月27日前与计划财务部会计核算中心科研财务室联系。
(三)预算收入结算
请各执收单位于12月25日前到计划财务部计划预算室办理收入结算。包括: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院、留学生中心、相关专业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
(四)返还学校代发(垫)款项入账
请涉及返还的单位于12月25日前到计划财务部会计核算中心资金结算室办理返还款项入账,包括返还学校代发(垫)的工资、津贴、养老保险、管理费等各类款项。
(五)回收款项入账
请各水费、电费回收单位于12月25日前完成回收收入核对及入账手续。
三、清理暂付款和年终资产报销
对于已经具备报账条件而尚未报账的借款,请于12月25日前递交核销借款网上预约单。
对于已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理完毕入账手续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请于12月25日前递交网上预约报账单,保证资产账账相符。
四、清缴票据
请预借发票、收据且资金仍未到校的单位、项目组催促对方单位汇款,确保12月31日前款项到校。
五、2019年国库经费使用日期说明
根据中央财政预算执行要求,请各单位于12月25日前完成所有国库经费支出。财政部将在12月31日清零国库经费额度,2020年具体返还额度时间需等待财政部通知,请各单位、项目组统筹安排好资金支付时间。
请各单位、项目组按上述要求合理安排工作,及时办理有关财务事宜,以便学校年终结账和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完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计划财务部各业务科室联系。
业务科室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会计核算中心核算室 |
段小勤 |
68915502 |
会计核算中心资金结算室 |
何丹华 |
68918558 |
会计核算中心科研财务室 |
侯春英 |
68914680 |
计划预算室 |
李宜臻 |
68919148 |
计划财务部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