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财务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进一步提高财务服务质量,计划财务部拟优化若干财务事项办理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因故未使用公务卡报销流程。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使用国库经费等经费时需使用公务卡,需使用公务卡的经费清单详见附件1。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时,提供个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信息截图打印件证明资金去向即可报销,取消提交情况说明和核算室主任审签。
二、简化借领大额现金至个人银行卡流程。借领出国经费、本科生实验实习等不方便垫付的大额差旅费2万元(含)以上现金至个人银行卡,提供借款事由和计算依据(表单详见附件2、3)即可预借资金,取消会计核算中心领导审签。
三、简化学生论文答辩酬金发放报销流程。取消原有“一人一表”的答辩酬金表,直接按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计算可发放酬金限额(表单详见附件4),在可发放酬金限额标准内申领酬金。
四、细化预约系统报销项说明。为方便老师预约报销,计划财务部对预约系统进行了升级,您在预约过程中即可在预约页面看到每个报销项(如差旅费、交通费)的可报销内容、需要提供的材料、注意事项等。
五、设置专职咨询岗。计划财务部在报销服务大厅(主楼132房间)服务台设立了专职咨询岗,为老师提供现场、电话、科研财务助理微信群、QQ群多渠道咨询,电话68912302。
六、优化紧急业务办理流程。遇限期付款、限期结题的业务,老师可直接到报销服务大厅服务台专职咨询岗办理分流加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位老师相互转告。感谢您对计划财务部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馨提示:上述表单模板也可在计划财务部网站“下载中心”版块下载。
附件:
1.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的经费清单
2.预借因公出国(境)费用计算表
3.预借差旅费计算表
4.论文答辩学生名单
计划财务部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