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确保您在2020年继续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继续教育、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扣除),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温馨提示您关注以下事项并进行操作:
请各位老师尽快下载“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APP,以身份证号实名注册登录,查询2019年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
如果查询到您2019年已经申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且无信息需要更新修改,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也就是说您无需再操作,2020年1月就能正常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
如果未查询到填报记录,您需要尽快在12月31日前补录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计划财务部后续将通过税务系统获取到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保您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能够享受到扣除政策。
如果您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为了您在2020年1月及时享受优惠政策,您需要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操作修改。操作方式是在今年12月25日前及时登陆“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2020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模块中按提示修改填报相关信息。
以后,如果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又产生新的变化,均可以在每月25日之前更新信息,在次月发放工资时享受减免。
请各位老师重视信息核对及修改工作,确保充分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
联系人:乔敏 电话:68911068
计划财务部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官网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七个提醒”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44/n4016641/c5140888/content.html
2.个税政策咨询请拨打税务热线: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