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学校2021年预算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做好学校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各单位应聚焦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围绕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各单位2021年工作安排,按照“两上两下”程序编制“全口径”预算。
(一)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切实保障重点支出
各单位的收入和支出应全面、全额纳入学校总体收支预算,由学校统筹安排使用,推进“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预算编制应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保障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重点工作资金需求。
(二)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各单位应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日常性、一般性开支,继续强化“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要可压尽压、应压尽压。
(三)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管理理念
各单位预算安排应坚持量入为出,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的格局,加大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学校自有资金与其他资金的统筹力度,同时做好历年结余资金额度清理工作,有效盘活存量资金。
(四)全面深化学校预算绩效管理
学校将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预算执行情况与支出预算相挂钩的机制,将绩效评价范围扩大至自有资金安排的经费。各单位绩效指标编制情况将作为预算审核的重要依据,未按规定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
二、编制内容
(一)收入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包含财政拨款收入、北京市拨款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资产经营收入、服务收费等。各单位编报时应充分预计各项收入,按规定全部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支出预算包含办公经费、运行经费和专项经费。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机构职能,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提出资金需求。资金需求应充分考虑项目论证、房屋资源配置、招标采购等前置工作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1.办公经费
办公经费指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所需要的日常办公费用,学校按照定额标准统一核算,并向各单位下拨。
2.运行经费
运行经费指单位为履行职能需要安排的经费,包括公共运行经费和单位运行经费。公共运行经费预算实施归口管理,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报。单位运行经费请各单位根据2021年计划开展的延续性工作合理编报。
3.专项经费
专项经费指单位为完成某专项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办公经费、运行经费以外安排的经费。按照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平台建设、国际交流、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及大学治理、文化建设等设置项目大类。专项经费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学校财力统筹安排,采用零基预算管理。
(二)“三公”经费预算
各单位应认真编报“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各项支出规模,原则上不增长。
(三)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包含教育指标、科研指标、服务指标,所有运行经费和专项经费均需根据预算资金的实际用途和预计产出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填报应做到指向明确,可衡量性强,能充分体现出预算资金使用的核心产出。
三、编制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编制“一上”预算
各单位在全面预算系统填报2021年预算,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于2020年12月25日前报送,纸质预算文本经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送至计划财务部计划预算室(主楼107房间)。
各单位在申报支出预算时,“资金来源”为非必填项。待财政经费控制数下达后,学校统筹安排各类支出来源。
(二)核定“一下”预算控制数
计划财务部组织相关单位沟通论证,对全校收支综合平衡,对重点项目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编制预算草案并提请财经领导小组会审议,核定下达各单位2021年预算控制数。
(三)编制“二上”预算
各单位按照学校下达的“一下”控制数,在全面预算系统中调整项目各项具体业务活动的支出预算,并根据支出安排调整完善绩效目标,再次报送至计划财务部。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不超“一下”控制数的前提下,在本阶段提交资金分配方案。
(四)审定预算草案
2021年4月,计划财务部修订预算草案并提请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
(五)经费下拨和指标下达
年度预算经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后,由计划财务部向各单位下达预算批复并拨款,并向有收入上缴任务的单位下达2021年收入上缴指标。学校将于2021年1月初向各单位预拨办公经费、运行经费,预拨额度一般为各项目上年预算的40%,以保证各单位基本运行和延续性工作顺利开展。
四、其他事项
全面预算系统操作视频及各单位账号获取方式等系统使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3。
计划财务部
2020年11月30日
(联系人:周瑞婷;联系电话:68915930,18613806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