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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重修、重考工作的通知

编辑: 杨亚楠 时间:2016-11-04

各学院、教学相关单位、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的部署,按照新的管理规定,2013级、2014级、2015级、2016级及以后的年级课程不及格,只能参加重考或重修。对于2011级、2012级结业生:可以选择重修替代原来的补考(重修不能替代重考),也可以选择重考。

  本学期重修、重考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修工作

  上学期开设的课程中,3学分以上非实验实践类课程都开设重修班(不含外语类课程、校公选课、体育类等课程),在校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自主登录新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没有成功者不能参加上课和考试)。同一门课程,在校生在校期间仅允许报名重修班一次(自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始计次),具体重修学期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

  重修班安排的原则为:3学分的课程至少安排1次上课;3.5-5学分的课程至少安排2次上课; 5.5-7学分的课程需要安排3次上课。重修上课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以4学时为记。

  报名截止后,学院负责组织上课和考试工作(因重修班中报名的年级可能较多、导致冲突无法避免,安排时会优先保证上学期正考不及格的年级不发生冲突)。

  重修成绩由平时成绩与卷面成绩组成。重修考试试卷将直接使用上学期该课程考试的备用卷,所有的重修班按校区将分别安排考场。

  二、重考工作

  原则上,本学期正常开设的课程(实践、实验或特殊情况请咨询开课学院)均可报重考。

  重考随期末考试一同进行。

  三、相关说明

  1.学生登录本科新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处主页->综合教务系统(新))进行重修、重考的报名工作。登录后,考试报名->我的申请->“重考报名”和“重修报名”。

  2.确保所报课程准确无误。因教学计划变更,对于名称相似的课程以及有无替代关系等,学生务必在报名前向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咨询清楚,报名截止后将不允许修改。课程将按照教学计划进行限制,学生只能看到本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

  3.在校学生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3日14:00至11月8日上午9:00结业生在此期间到原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报名,教学干事填写“结业生重补考报名表”(原学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缴费情况等)并加盖教学专用章,学生凭盖章后的报名表到开课学院报名。本学期结业生缴费需通过微信支付,报名时暂不缴费,具体时间和步骤需等财务处系统开放后另行通知。对于既有重修又有重考的课程,学生只能选择参加一种考试。

  4.重修班课程的上课时间和地点由开课单位在11月10日前完成。11月11日起,学生可登录本科新教务管理系统查看上课时间。考试由开课单位在11月11日开始安排,并在教务系统中发布。开课单位应在考试前5天发布考试安排。学生应及时到本科新教务管理系统或开课学院教学办公室查询。

  5.一些特殊课程的补考说明:

  (1)《体育》课程的补考请与体育教研室老师联系补测事宜(体育部联系电话:68912534,孟老师)。

  (2)实验、实践类课程(如:物理实验、工程训练等)请与相关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补做事宜。

  请各单位注意通知、组织学生按通知中的要求参加报名、考试工作,保证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