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相关单位、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的部署,本学期补考、重考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补考工作
根据修订后的管理规定,对于2013级和2014级本科生,不再组织补考,只能参加重考或重修(仅部分全校基础课程开设重修班,根据上学期不及格情况直接预置名单,详细情况见“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2013级2014级重修班上课安排”);对于2012级本科生,根据上学期成绩的统计结果,选取其中不及格人数较多的课程,经与开课单位确认后,在本学期提供补考机会。
补考考试通过成绩记为60分。
二、重考工作
原则上,本学期正常开设的课程(实践、实验或特殊情况请咨询开课学院)均可报重考。
重考随期末考试一同进行。
三、相关情况说明
1.在校本科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处主页->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补考、重考的报名工作。
2.确保所报课程准确无误。因教学计划变更,对于名称相似的课程以及有无替代关系等,学生务必在报名前向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咨询清楚,报名截止后将不允许修改。课程将按照教学计划进行限制,学生只能看到本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
3.在校本科生网上报名时间:10月8日12:00至10月15日9:00;离校结业生在此期间到原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缴费,教学干事填写“结业生重补考报名表”(原学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缴费情况等)并加盖本科教学专用章,学生凭盖章后的报名表到开课学院报名。对于既有补考又有重考的课程,学生只能选择参加一种考试。
4.补考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由开课单位在10月21日开始安排,并在教务系统中发布。开课单位应在考试前5天发布考试安排。学生应及时到教务管理系统或开课学院教学办公室查询。
5.一些特殊课程的补考说明:
(1)《体育》课程的补考请与体育教研室老师联系补测事宜(体育部联系电话:68912534,孟老师)。
(2)实验、实践类课程(如:物理实验、工程训练等)请与相关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补做事宜。
请各单位注意通知、组织学生按通知中的要求参加报名、考试工作,保证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