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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有关教师:
根据京教高[2006]24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6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有关北京市精品教材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教育创新。结合落实北京市教育大会关于“重点建设一批精品教材”的要求,充分发挥北京高校优质教育资源作用,突出重点,体现特色,从整体上推进北京高校教材建设工作,为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北京高等教育教材建设工作机制奠定基础。
二、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1.我校教师主编、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供高等学校本科、专科(高职)及研究生(只限于学位课程)使用的各学科(专业)文字教材,不包括学术专著。
2.申报参评教材为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新出版或修订出版的教材(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已获2004年北京市精品教材不再申报参评。
3.申报参评的新编教材应经过一个以上教学期的教学实践。
(二)申报单位和比例
1.由项目主编(或第一编者)按?喙匾笙蛩诟咝;蚪滩某霭娴ノ簧瓯ǎ鞲咝:统霭嫔缍苑仙瓯ㄌ跫慕滩慕谐跗篮螅细癜幢壤裼派瓯ā8餮I瓯ɑ?2003—2005年出版教材总数的10%,“211工程”学校在此基础上增加5%。
2.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立项项目出版单位可向主编(或第一编者)所在高校推荐本社出版的高校教材,推荐比例不超过本社2003-2005年出版高校教材总数的8%。(精品教材建设立项项目出版单位见附件4)。
3.各高校受理出版单位(含本校出版社)推荐后,择优向市教委申报,申报数额可在原学校限额外适当增加。
4.2001年以来评审确认的北京市精品教材建设立项项目,出版后符合申报要求的教材不占以上各申报比例。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人应如实填写《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申报(推荐)书》并加盖学校公章(见附件1,一式三份(含一份原件))。
2.申报参评的教材要聘请不少于两位有教授职称的同行专家(其中至少有一位为非本单位专家)据名填写推荐意见。
3.样书两本(套)。
三、评审工作
(一)评审组织
1.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工作由市教委高教处负责牵头,下设评审综合评议组、学科(专业)评审组、教材出版(质量)评审组。
2.学科(专业)评审组评委主要从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学科评委资源库中选聘;教材出版(质量)评审组评委由从事高校教材出版方面的专家组成。
(二)评审工作
1.综合评议组负责聘请评审评委,对重要事项向高教处提出咨询建议,制定评审要求、工作程序和指标体系。
2.教材出版质量评审组将根据国家有关图书质量的管理规定对图书的书刊编号、印刷装订质量、成品图书质量等进行评议;学科(专业)评审组对教材的编写、使用质量进行评议;评审综合评议专家组汇总上述两项评议结果后,提出拟获奖项目。
3.北京市高教学会教材工作研究会协助落实精品教材评审的前期工作。
4.对通过评审的项目报市教委确认后,文件公告,颁发证书。
(三)鼓励政策
1.经市教委批准确认的项目,为“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以下简称“精品教材”),重印时,在其封面上方注明“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字样和精品教材统一标识。
2.市教委对“精品教材”编著者给予一定支持,希望有关高校、出版社分别对该项目的编著者及其责任编辑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各高等学?!⒂泄爻霭嫔缫笆苯瓯üぷ鞑贾玫接泄卦海ㄏ担┖统霭嫔绲母咝=滩墓ぷ髦鞴懿棵牛乇鹨ㄖ?2001 年至 2003 年北京精品教材建设各立项项目的主要责任人,同时做好相关的宣传、组织工作。
(二)为保证申报项目质量,建议各申报单位组织本校(社)学术委员会或有关专家,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学术真伪、实际使用效果和使用需求等情况的确认和评价,并在《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申报(推荐)书》中注明单位推荐意见。
五、相关说明
(一)对于本市精品教材立项项目,在出版过程中未经市教委批准备案,自行变更教材名称、变更出版单位或已引发版权争议的项目暂不参加本次的申报评审(特殊情况应及时与市教委高教处联系);已经备案的未按“精品教材”版式规格出版,或因出版期提前,没有署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立项项目标识的已出版教材,由所在学校(或该教材出版单位)附“已在市教委备案”的说明材料,可以申报参加评审。
(二)2003年以来已获得教育部或其他部、委级奖励的教材一般不再受理申报,但获奖教材的修订版可参加申报和评审。
(三)申报项目的主编应以该项目(教材)封面署名为准。
(四)为避免重复申?ǎ餐ü霭嫔缟瓯ǖ南钅浚ń滩模?,需经该项目主编所在学校教材建设主管部门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加盖公章(不占学校申报比例)。见附件:4.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立项项目出版单位
六、 注意事项:
1.申报者务必仔细阅读上述说明,认真、逐项填写《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申报(推荐)书》;
见附件:1.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申报(推荐)书
2.申报者需提交以下材料:《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申报(推荐)书》(文字稿,一式三份)和样书两本(套),并于2006年9月3日前送交教务处教材科(3号教学楼116室)。
3.申报者还须将《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申报(推荐)书》电子文稿同时发至下列电子邮箱:jwcyyx@bit.edu.cn
联系人:杨煜祥,电话:68912775
北京理工大学教务处
2006.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