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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委京教高〔2011〕8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组织参加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凡适用于本科、研究生(只限于学位课程)、高职(高专)及远程教育(网络学历教育)等各层次学历教育的教材均可申报,不包括学术专著和编译教材。
(二)教材的第一编著者必须为我校教师。
(三)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的教材(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包括文字教材、文字+电子教材、网络教育教材、电子教材、多媒体教材等。
(四)“十一五”以来已获得教育部(或其他部委)和“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奖励的教材此次不再申报。
二、申报重点
(一)经过多次修订已经成熟的基础课及适应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和应用学科等领域的教材,特别是在现代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新医药、现代企业管理、城市数字化管理等领域急需的教材。
(二)教育部和北京市“质量工程”各项目配套教材。如: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等项目的配套教材和国家级、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等高水平教师、优秀教学团队编写的教材等。
(三)高职高专类教材,应是突出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优势,综合、凝练国家和北京市级高等职业示范性院校的重点建设专业、精品课程的建设成果,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应用型实践类教材。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教师务必认真填写《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申报(推荐)书》(见附2),一式两份。
(二)提交样书一本(套)。
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申报教师于9月13日前将申报书和教材样书送交作者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经学院负责人填写评价意见后,并于9月16日前送交教务处教研科。
教务处教研科地点:逸夫楼402室,联系电话:68912774,联系人:杨煜祥
五、评审程序
校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我校所申报的教材进行评议,按文件规定的申报数量,并经主管校长审批后报送市教委,由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请申报教师认真、仔细阅读市教委关于精品教材评审工作通知(见附1)和申报(推荐书)(见附2),按照文件要求,提前认真做好准备,切实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
附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2: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申报(推荐)书
教务处
201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