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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曹峰梅 摄影:曹峰梅 编辑:张玮
12月9日,由教育部主办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工作进展交流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召开。
来自全国19所“985”高校的相关负责人就各校“卓越计划”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共同探讨了下一步如何推进“卓越计划”。我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李和章、教务处处长仲顺安、副处长曹峰梅和高等教育研究院范春萍编审参加了本次会议。
教务处处长仲顺安代表我校做了工作进展汇报,明确提出了我校执行"卓越计划"的培养目标定位、培养方案制定、学习环境建设等整体思路。
12月10日,教务处处长仲顺安代表北京理工大学参加了在同济大学召开的《卓越人才培养合作框架协议》9所高校首次教务处长和外办主任联席会议。本次会议达成了"共同探索卓越人才培养规律和模式、共同推进招生改革、开展本科生和研究生交流与联合培养、联合国际合作与交流和联合产学研合作" 等相关3项共识。特别针对联盟高校未来三年的主要工作提出了包括学生交流、教学质量监控互查、培养方案互通、相互免试直推研究生、教师交流、企业教师资源共享、实习和校企联合培养资源共享、教学资源和信息共享平台等多达12条建议。
背景介绍及工作进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进程中期,国家做出了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战略选择。面对我国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与全面提升国际竞争的紧迫需求,培养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工程型才人,是增强我国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选择。
2010年6月,教育部启动实施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下称"卓越计划"),旨在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为国家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首批进入该计划的61所高校中,985高校占19所。我校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专业、探测制导与控制专业、飞行器设计工程专业、地面武器机动工程专业以及生物工程专业,被批准首批实施"卓越计划"。
自批准之日起,我校就开始为顺利实施"卓越计划",从理念的宣传、理论的研究、培养方案的制定、政策的制定、实施方法和工作流程等各方面开展工作。首批进入"卓越计划"的相关学院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制定相关的人才遴选方案、培养方案、课程建设方案,多方联系工程实践教育基地。校领导、教务处、教育研究院等相关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领会教育部的改革思路,积极向有关部门反应我校的建议,调研了解各校在工程教育改革方面的工作经验,研讨我校的计划执行思路。
11月5日,在党委书记郭大成的主持下,召开了我校"卓越工程师培养研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国内外在工程人才培养方面进行的理论、技术上的探索,发展的水平,以及国内外高校的动向。梳理了"卓越计划"的试办思路和工作现状,对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将要面对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提出了系列合理建议。
11月14日,我校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国防科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上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将"卓越计划"的实施作为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内容。
12月1日,我校与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8所高校同意全方位合作并签署《卓越人才培养合作框架协议》,宣布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实行联考。 随后,重庆大学也签署并加入该框架协议。
12月9日,由教育部主办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交流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召开。教务处处长仲顺安代表我校做了工作进展汇报。
12月10日,教务处处长仲顺安代表北京理工大学参加《卓越人才培养合作框架协议》9所高校首次教务处长和外办主任联席会议。会议达成了多项共识并提出了多条建议。
12月22日,为推进"卓越计划",创建高校和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加强工程实践教育,培养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的工程人才。我校向教育部申报了以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为代表的13个"国家级工程教育实践教育中心"。
(审核:仲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