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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供稿: 李欢 审核: 栗兴 编辑: 张美旭 时间:2021-05-21

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1]63号)要求,开展2021年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价考核目的

评价考核工作,是推动我校仪器开放共享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奖惩机制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对“优秀”“良好”的学院和机组进行表彰、奖励;对“较差”的学院和机组视具体情况予以公开通报、核减相关经费、调拨设备等相应的处理。

二、评价考核范围

2020年12月31日之前建账,原值40万元(含)以上仪器设备,在2020年度(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开放共享情况。

三、评价考核内容

1、运行使用情况

仪器基本信息,年度运行使用情况,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主要成效等。

2、共享服务成效

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仪器设备共享服务情况和收入情况,服务支撑外单位科技创新及产生的重要成果等。

3、组织管理情况

应开放仪器设备数量(需提供仪器设备资产清单),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

四、时间安排与流程

1.学院填报。根据评价考核体系,学院开展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填报工作。请各学院于5月28日前将“仪器设备资产明细表”(附件2)、“仪器设备考核表”(附件3)、“组织管理与运行服务成效”(附件4)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室(逸夫楼505室),电子版发邮箱至ssclh@bit.edu.cn。具体填报要求可查看填报指南(附件5)。

2.数据报送。学校对各学院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汇总,按照科技部要求,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上填报相关信息。

五、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所报送数据审核把关,确保客观、真实反映我校大型仪器的开放共享情况。

联系人:李欢,张扬

联系电话:68918794,68912369


附件1:2021年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2:仪器设备资产明细表

附件3:仪器设备考核表

附件4:组织管理与运行服务成效

附件5:填报指南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