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1940年诞生于延安,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理工科大...
各学院、中心:
暑假将近,天气炎热,空调等大功率电器使用的增加,这些因素使得实验室安全工作变得日益重要,为了确保学校各实验室在暑假期间的安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强调如下:
1.各学院主管实验室或主管安全工作的副院长,要针对本单位在假期和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对各实验室反映上来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有效地予以协调解决。
2.各实验室负责人作为实验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暑假前对所管辖部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落实防火、防爆、防盗、防辐射、防污染的各项措施,对于防范措施不完备的部位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一律先停止实验。
3.各学院、中心要重点加强对计算机机房的防盗设施的配备和安全管理,全面彻底地检查机房防盗设施是否满足要求,电路状况是否安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4.正确保存各类危险化学品。注意适时保持房间通风,注意防静电;冰箱中不得保存性质抵触和低闪点易燃液体,以防停电后冰箱温度过高导致易燃液体自燃;高压气瓶要注意防晒,远离热源,并有防倾倒装置;易燃气体及有毒气体应放在通风良好,无明火的环境中,尽量安排在室外使用,并需明确安全负责人。
5.学生暑假期间进行实验必须至少两人在场,并征得指导教师和主管院长的书面同意,暑假期间的学生实验安全实行导师负责制,主管院长和安全干事要定期对暑期做实验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6.二院、四院、五院、六院、七院对本学院所属,但未填报危险化学品存放使用安全承诺书的实验室,要确保停止实验,并按要求的时间节点填报下次的安全承诺书。
请各学院、中心主管实验室或主管安全副院长根据上述要求逐条落实,在暑假前对所属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部署和检查,并于2006年7月19日前将本学院实验室暑期安全自查报告报送实验室设备处技安环保科(主楼501,电话:68912368,电子邮件:sscfqr@bit.edu.cn)。
实验室设备处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