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1940年诞生于延安,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理工科大...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中心:
近年高校发生多起气瓶安全事故,如2015年12月18日某大学发生氢气瓶爆炸事故、2015年3月3日某大学发生硫化氢气体泄漏中毒事故、2011年6月11日某大学发生氩气窒息事故、2009年10月23日某大学厂商调试设备时误通氢气发生爆炸事故等。为避免发生类似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我校气瓶安全管理,学校计划近期开展全校气瓶安全专项检查,对气瓶使用现状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对气瓶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整治,现将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气瓶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组 长:龙腾
副组长:史天贵
成 员:范强锐、王昭、姚朋君、曲运波、李世青
二、整治范围
全校涉及气瓶使用的实体实验室。
三、工作安排(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22日)
(一)实体实验室自查(2018年5月2日-5月8日)
1、安全隐患自查
有关实体实验室根据《气瓶专项检查表》(附件1)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尽快完成整改。
同时,各实体实验室填报《气瓶台账》(附件2),并于2017年5月8日前上报至学院(研究院、中心)。
2、建立瓶装气体使用台账
请各有关实体实验室利用“化学品管理平台”建立瓶装气体使用台账(线上自购的气体,系统自动纳入台账;线下自购的气体,“新建自购单”完成后,系统自动纳入台账;2017年4月1日前购买的气体,通过“原有库存登记”纳入系统台账),并在今后使用过程中及时登录“化学品管理平台”进行使用登记和销账操作,确保台账信息与实际情况保持相符。
(二)学院(研究院、中心)检查(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15日)
所有相关学院(研究院、中心)汇总各实体实验室提交的《气瓶台账》,并参照《气瓶专项检查表》对本单位实体实验室气瓶安全进行检查,同时核查各实体实验室的“气瓶台帐”和“化学品管理平台”中的使用中气体台账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于5月15日前填报《气瓶安全专项检查隐患报告表》(附件3),并将学院汇总后的《气瓶台账》(附件2),报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逸夫楼505,68912368,电子版发送至ssclsq@bit.edu.cn)。
(三)学校督查(2018年5月16日-2018年5月22日)
学校根据各有关单位自查和上报材料情况,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学校将对表现较差的实体实验室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对存在安全隐患且不及时完成整改的单位和房间负责人依据《北京理工大学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校长令第85号)和《北京理工大学安全生产经济奖惩实施细则》(校发〔2013〕14号)进行严肃处理。 请各相关单位和实体实验室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专项检查工作,共同为教学科研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
1、气瓶专项检查表
2、气瓶台帐
3、气瓶安全专项检查隐患报告表
北京理工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