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1940年诞生于延安,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理工科大...
各学院、中心:
暑假将近,天气炎热,空调等大功率电器使用的增加,这些因素使得实验室安全工作比平时更加严峻,必须引起学院领导和师生的高度重视,为了确保各实验室在暑假期间的安全,结合北京市教育工委和北京市教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07年暑假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强调如下:
1.各学院主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院长,要针对本单位在假期和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在放假前组织一次深入细致地检查,重点检查灭火器的有效期、电器设备安全质量、化学试剂分类摆放及低沸点试剂存放量、房间通风降温措施等,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有效地予以协调解决。
2.各实验室负责人作为实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暑假前对所管辖部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落实防火、防爆、防盗、防辐射、防污染的各项措施,对于防范措施不完备的部位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一律先停止实验,进行整改。
3.各学院、中心要重点加强对计算机机房和贵重仪器设备的防盗设施的配备和安全管理,全面彻底地检查此类房间防盗设施是否满足要求,电路状况是否安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4.正确保存各类危险化学品。各实验室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存放清单;严格压减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存放量,注意适时保持房间通风,注意防静电;冰箱中不得保存性质抵触和低闪点易燃液体,以防停电后冰箱温度过高导致易燃液体自燃;高压气瓶要注意防晒,远离热源,并有防倾倒装置;易燃气体及有毒气体应放在通风良好,无明火的环境中,尽量安排在室外使用,并注意防晒,落实安全负责人。
5.学生暑假期间进行实验必须至少两人在场,并征得指导教师和主管院长的书面同意,暑假期间的学生实验安全实行导师负责制,主管院长和技安干事要定期对暑期做实验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6.二院、四院、五院、六院、七院对本学院所属,但未填报危险化学品存放使用安全承诺书的实验室,要确保停止实验,并按要求的时间节点填报下次的安全承诺书。
7.各学院、中心认真总结,督促各实验室和安全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规章办事,严禁有章不循和违规操作,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同时,各学院要加强对本学院从事实验的师生对校内消防报警程序、灭火器使用、建立化学试剂台帐等应知应会知识的掌握和学习。
8.针对实验室房间内部的灭火器过期问题,请各学院对所属实验室内部灭火器分布、需求和需要更新情况统计汇总后上报给保卫处薛捷老师(联系电话:2072)。
各学院、中心主管实验室安全副院长根据上述要求逐条落实,在暑假前对所属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部署、检查和教育,并于
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