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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盘点2015年仪器设备的通知

供稿: 赵睿英 审核: 马涛 编辑: 实设处 曲运波 时间:2016-01-29

实设函〔2016〕15号
 
各单位:
 
  为了杜绝资产浪费、流失、随意损坏等现象,学校将对2015年度新增仪器设备(即仪器编号以2015开头的设备)的使用情况开展盘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盘点对象及范围
 
  本次盘点对象为全校各单位;范围涵盖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在学校仪器设备管理系统中建账的仪器设备。
 
  二、工作要求
 
  1.单位自查
 
  (1)盘点实物,核对信息
 
  各单位依据《仪器设备盘点情况表》(附件1)对于仪器设备实物进行盘点,对照账目,检查账实相符与否。所有基本信息都要核对,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使用单位、领用人、存放地点等账目信息是否与实物相符。
 
  (2)检查仪器设备标签
 
  检查仪器设备实物是否粘贴二维码标签,粘贴是否正确、醒目,标签是否存在脱落或不清晰的情况。
 
  (3)结果登记
 
  各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自查登记工作,将《仪器设备盘点情况表》(附件1)、《仪器设备自查汇总表》(附件2)一并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管理部门抽查
 
  (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成立若干抽查小组,对各单位所报盘点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得低于60%。
 
  (2)重点抽查单价40万元(含)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主要检查账实是否相符、仪器设备实物是否粘贴标签。
 
  三、盘点工作总结与遗留问题处理
 
  实设处结合各单位自查与抽查结果对盘点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对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检查中拒不配合或检查后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将暂停其仪器设备购置及建账业务的办理。
 
  四、时间进度安排
 
  1.自查阶段:1月28日-3月1日;
 
  2.抽查阶段:3月2日-3月25日;
 
  3.后续工作:3月28日-4月8日。
 
  联系人:赵睿英,电话68912369,邮箱ssczry@bit.edu.cn。
 
北京理工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