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设函〔2016〕9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配合新的中考改革方案,为学生提供更加丰富、多元的科技教育资源,探索促进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新途径,在充分发挥我校优质资源共享功能,彰显我校的社会服务职能的基础上,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面向高校郊区校区征集初中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资源的通知》(附件1)与《关于征集初中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资源单位和活动项目的公告》(附件2)的文件精神,切实配合北京市教委的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我校各级各类实验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及其他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具备以下条件即可申报:
(一)能够开发符合学生学习需求的开放科学活动项目。
(二)具有开展开放科学活动项目的场地和设施,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三)具有开发和实施开放科学活动的专业科研、技术人员或科技教师,在数量上每个活动项目不少于5 人,至少有1/3 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四)每个活动项目单次接待人数以20-30 人为宜,一般不少于10 人、不多于50 人。
另外,前期申报且已批准开展活动的实验室,可继续增补开放科学活动项目。
鼓励各学院动员各实验室,特别是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及实验教学中心,发挥自身优势,打破壁垒,组成开放科学活动协作体,构建开放性学习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开放科学活动项目的服务对象与特征
(一)开放科学活动项目的服务对象
开放科学活动项目服务于全市的初一、初二年级学生,通过挖掘我校现有的实验室资源,围绕初高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课程标准,开发、实施开放科学活动项目,构建无边界、跨学科的开放性学习服务平台,满足不同类型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学习与发展需求。活动以科学探究为课程开发实施的中心环节,鼓励学生通过独立探索和团队合作,提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开放科学活动项目的特征
1. 高度开放性。活动项目的资源来源是开放的、无边界的;活动项目的课程形式是开放的,不拘泥于传统课程的框架;活动项目应有利于学生思维与视野的开放;活动项目指导教师应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给予开放性的指导。
2. 实践体验性。活动项目的内容来源于学生生活,增强学生认识自我、认识自然、认识社会的实际体验;活动项目强调学生要动手实践、合作探究。
3. 广泛参与性。活动项目面向全市初一、初二全体学生,学生可基于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需求,自行选择相应的项目。
三、开放科学活动项目的要求
活动项目的开发与实施应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学科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项目主题应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及心理发展需要,从自然与环境、健康与安全、结构与机械、电子与控制、数据与信息、能源与材料等领域选择和确定。
(二)活动项目应鼓励学生采取观察实验、合作探究等学习方式,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活动项目内容应贴近学生生活,设计基于现实的、开放式的、探究性的活动。同时充分考虑实验材料节能环保,动手环节安全可靠。
(四)活动项目主要采用“主题课”形式,每次2 小时,其中不少于2/3 的时间用于学生动手实践。
四、开放科学活动项目的呈现形式
开放科学活动项目按照“任务单”的形式呈现。“任务单”既是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活动的重要手段,也是资源单位进行活动项目设计的框架,以及评价学生活动情况的重要依据。
开放科学活动项目“任务单”的要求详见《对北京市初中“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资源单位开发活动项目“任务单”的要求》(附件3)
五、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附件4和附件5材料的提交:2015年1月15日下午下班前
各学院动员各实验室积极申报,并组织各实验室认真填写《北京市初中“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资源单位申请书》(附件4)与《北京市初中“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项目方案》(附件5),纸质版材料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版材料一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任务单设计、开课与评审汇报用PPT的提交:2015年1月20日下午下班前
各学院组织各实验室在北京市教委评审前,设计并完成活动项目任务单设计、开课与评审汇报用PPT的制作,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逸夫楼504室)
联系电话:010-68912367,15210502013
电子信箱:sscwz@bit.edu.cn
北京理工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