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设函〔2016〕5号
各学院及部、处级单位:
随着期末和寒假的到来,师生容易造成对安全工作的疏忽,因此,各级领导及全体师生在紧张工作和欢度节日期间,要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排,狠抓落实,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共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现将我校期末和寒假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认真汲取清华大学“12.18”实验室爆炸事故教训,做好每个房间的“危险点”识别和管理工作
2015年12月18日,清华大学化学系一实验室发生爆炸,现场一氢气瓶炸裂,事故造成一名博士后死亡,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该事故给社会各界又敲了一记警钟。我校各单位、各级领导、全体师生应认真汲取该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对事故的预防和预警,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尤其是“危险点”日常管理工作,包括:
(一)加强“危险点”识别和管理
“危险点”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实验、搬运、使用、储存危险物品或危险仪器设备等,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一般包括特种设备(含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起重机械、叉车、电梯等)、射线装置等设施以及存在易燃、易爆、有毒、腐蚀、高温、辐射(电磁、微波、X射线、γ射线等)、电击、噪声、激光、机械伤害等的场所。
各单位要督促所属房间不断完善“危险点”识别工作,建立“危险点”台账,落实“危险点”责任人,编制和张贴“危险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张贴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二)落实“危险点”责任制
房间使用权人是安全责任人,房间安全责任人应将房间“危险点”责任落实到人,实行专人管理,统筹协调安全工作。
(三)完善“危险点”防护设施
结合危险因素,完善“危险点”防护措施,如隔离操作爆炸品、加强气体使用的监测报警、改善实验环境、配备齐全个人防护用品、添置安全防护设施等。
二、开展寒假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一)各房间、各单位自查
各房间负责人于1月12日前对所使用房间的“危险点”进行识别,排查安全隐患,特别要加强可能造成人员死亡的场所和实验操作的管理,做到防护措施到位和人员责任明确,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应坚决予以停用。
各学院开展寒假前安全检查工作,并组织房间负责人填报《寒假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告表》),学院汇总后于1月12日前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职能部门按照《北京理工大学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学校第85号令)中的职责分工组织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对分管领域的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生产抽查,并于1月19日前填报《寒假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告表》)。
(二)学校督查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危险点”数量和危险程度等,组织安全生产指导专家进行寒假前实验室安全生产督查,具体督查计划见《寒假前实验室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安排表》(附件2)。
三、做好寒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一)做好假期实验室和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
各房间和生产经营场所负责人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实验或生产经营计划(包括实验或生产经营人员姓名、工作时间、地点、内容),提出注意事项和安全要求,填写《寒假期间实验室和生产经营场所安全工作计划表》(附件3),经实验和生产经营人员签字后,于1月19日前报本单位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备案。
(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1.寒假期间,实验或生产经营人员未经许可和备案,严禁开展实验或生产经营工作。
2.经许可、备案的实验或生产经营人员,应至少有两人在实验或生产现场,以确保发生意外时能及时发现并施救。
3.严禁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进行实验或生产,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置程序,确保实验和生产安全。
4.妥善使用、保存(或安置)各类危险化学品、危险仪器设备。
5.做好各实验室和生产经营场所的防火防盗工作,离开上述场所前切记关好水、电、气等开关。
6.各单位寒假值班人员应每日对实验室和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巡查,发现隐患或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
(三)废弃化学试剂回收
寒假期间的废弃化学试剂回收日期为2月4日、2月18日、2月25日,具体时间:14∶00-15∶00。请有报送需求的实验室分别于2月3日、2月17日,2月24日17∶00前将《废弃化学试剂处置清单》(实设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发送至电子邮箱:sscsjf@bit.edu.cn。报送废试剂时请将废弃化学试剂瓶的标签(实设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填写并张贴好,送至废试剂库房(图书馆东门向北50米),同时递交纸质版《废弃化学试剂处置清单》(须指导教师签字)。
(四)突发事件处理
寒假期间如遇突发事件应采取科学的应急处理措施进行处理,并根据事件大小,逐级上报。
四、资料上报
各学院《报告表》上报截止时间1月12日;各职能部门《报告表》上报截止时间1月19日。上报地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逸夫楼南门505室)。联系人:姚朋君、范强锐,联系电话:68912368。电子版《报告表》发至sscypj@bit.edu.cn。
北京理工大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