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校仪器设备的现状,杜绝资产浪费、流失、随意损坏等现象,我处拟在去年仪器设备核查的基础上,对2014年度及2015年上半年度购置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开展一次核查工作。通过核查了解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明确保管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最大效益。
此次核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配合。现将核查的要求作如下说明:
1.核查原则
本次核查的原则是“统一部署,分步实施”、“自查和抽查相结合”。自查工作由各单位自行开展,学校成立专门的抽查小组对各学院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2.核查范围和时间范围
本次核查范围为全校各学院各单位。对2014年1月1日到2015年5月30日购置的所有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核查登记。
3.核查进度安排
6月1日-6月9日各单位自查;6月15日-6月25日实设处抽查;6月25日-7月5日核查结果处理。
4.自查
4.1自查要求
各学院和各单位成立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小组,自查工作小组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设备干事等组成;各工作小组根据实设处印发给各单位的《2014年度及2015年上半年度仪器设备核查清单》进行固定资产账目核查;各学院及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自查登记工作,将仪器设备核查相关表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4.2自查内容
①核查实物,对照帐实是否相符
对于仪器设备实物进行核查,对照账目,检查账实相符与否。
②核对信息,对照账账是否相符
对照仪器设备的实物信息与账目信息是否相符,所有基本信息都要核对,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使用单位、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是否账目与实物相符。
③检查仪器设备标识标志
检查仪器设备实物是否有贴有标签,标签是否有脱落或不清,粘贴是否正确,醒目等。
4.3自查流程和结果登记
对账实相符的要做好明确的登记和标记,了解设备摆放位置,确定仪器设备领用人及其它有关信息;对有账无物的,除做好登记外,要追寻实物去向,并做详细的说明和记录。
5.抽查
5.1 抽查要求
抽查小组依据被抽查单位提供的自查表开展抽查工作,要积极主动与被抽查单位保持沟通,确保抽查重点,坚持实事求是,如实暴露问题,不得虚报、隐瞒;抽查务必保证落实到每个领用人,每个领用人的抽查比例不低于40%。
5.2抽查内容
重点抽查单价40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检查账实是否相符的情况;检查仪器设备实物是否有标识标志(标签),标签是否有脱落或不清,粘贴是否正确,醒目。
5.3根据抽查结果,填写相关表格。
6.核查结果处理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要密切配合,不得以出差等各种理由拒绝抽查;抽查结果上报学校,不达标者责令限期整改;抽查中拒不配合或抽查后拒不整改的申请新资产购置时一律不予办理。
7.联系方式
核查过程中若有问题,可联系设备管理科。联系人:赵睿英,电话68912369,邮箱ssczry@bit.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